一、奖励对象
为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资助这些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认真学习,成绩优良;改成认真学习、不无故逃课旷课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奖励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如不分档,则只能采用每生每年3000元。
四、评审时间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评审通知确定评审时间,每年10月,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11月上旬完成评审工作。
五、评审过程
(一)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向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同时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民主评议后,将本班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报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监察室综合考察汇总,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初步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
(四)上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五)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至省教育厅。
六、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分档评审。
(二)学校在收到国家助学金资金后,根据文件精神,将国家助学金打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三)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七、本办法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2月14日
附件: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注:本表供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交到学校。
为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资助这些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认真学习,成绩优良;改成认真学习、不无故逃课旷课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奖励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如不分档,则只能采用每生每年3000元。
四、评审时间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评审通知确定评审时间,每年10月,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11月上旬完成评审工作。
五、评审过程
(一)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向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同时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民主评议后,将本班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报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监察室综合考察汇总,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初步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
(四)上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核、确定最终名单。
(五)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至省教育厅。
六、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分档评审。
(二)学校在收到国家助学金资金后,根据文件精神,将国家助学金打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三)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七、本办法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2月14日
附件: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民 族 | |||||||||||||||
身份证号 码 | 政治面貌 |
入学前 户 口 |
□城镇 □农村 | ||||||||||||||||
家 庭 人口数 |
毕业 学校 |
个人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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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 残 | □是□否 | 单 亲 | □是□否 | 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 | □是□否 |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区号)-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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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 学生本人 |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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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区号)- |